中國已經成爲電器電子産品的生産大國、消費大國和廢棄大國。2009年,我國發布《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建立了廢棄電器電子産品的目錄制度、基金制度和處理企業資質許可制度。 而今,《條例》已經發布十年,與其相關的延伸制度又有哪些新的進展, 日前,香港回收在安徽滁州舉辦的第十二屆電器電子産品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及回收處理技術國際會議暨2018中國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回收處理行業白皮書發布會上,來自國内外專家、學者從不同維度給出了答案。筆者結合電廢行業的曆史,從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相關鏈條着手,對循環經濟的各國經驗與設想做一分析。破局:全生命周期裏的電廢産業發展機遇(上)點擊查看。
電廢=城市礦山 我國是一個人均資源占有量相對較低的國家,長期大量的開采自然資源,導緻一些香港回收地區的自然資源開始出現短缺和枯竭,電子廢物的循環利用對于緩解我國資源匮乏的局面具有重要意義。
電子廢物中含有大量有色金屬、黑色金屬、塑料、玻璃等香港回收可再生資源,以及一些仍有使用價值的零部件,如果能得到 合理的回收利用,可成爲與天然資源同等重要的“城市礦山”。 在香港回收,報廢的電子産品一般由小商小販回收,然後轉賣給個體手工作坊。這些非專業性的作坊在露天的硫酸池裏進行拆解工作,沒有對電子廢物中的有毒物質(如鉛、汞、镉和鉻等)進行相關處理,香港回收嚴重污染了周邊環境。廣東省貴嶼鎮曾作爲我國最早開展電子廢物拆解的地區之一,雖然在促進當地經濟増長的同時,由于技術落後,處理方式簡單以及電子廢物拆解後不能回收,部分随意丢棄也給當地居民帶來了健康隐患,給生态環境帶來了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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